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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与爱新人
和老杨一起努力 发表于 2025-11-24 21:49
您好,借个楼咨询一下:
我父亲2023年1月因单位体检ct检查出肺部有阴影,该体检医院非三甲医院,2月我们去当地医院外科门诊就诊,外科医生和我们沟通需住院做一个微创取组织做病理,住院后未做任何影像检查就推进了手术室,术后告诉我们是肺癌,已经做了肺癌根治切除手术。在整个手术期间,我们家属一直在手术室外,没有一个医护人员来告知我们手术由原来的取病理改为肺癌根治手术。在手术同意书上更改方案一栏也未找我们签字。术后我父亲一直进行肿瘤治疗,在治疗期间胸部的不适感一直存在,我们也咨询过其他医院的医生,大多解释为手术后遗症。因为原发灶的切除,每次微进展时都无法及时关注到。经过一系列的治疗,我父亲于25年9月过世。
1️⃣本地医院没有进行合理的检查,紧凭非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就进行手术。且术后我们做了其他检查发现已经是晚期,并不符合手术的条件,
2️⃣在发现病情后未及时告知家属,就进行二次手术。
3️⃣术后因不能及时观察到病情进展变化,导致耽误病情的治疗。
想咨询一下,如果想要和医院调解赔偿,是否有理由进行申诉,可以从哪几个方便进行申诉?
1,如果活检术改根治手术的证据确凿(指的是书面证据),且没有家属签字,那么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不同观点对责任大小各有不同看法,在省级国家级等高水平医院,有的观点认为这个是天大的事情,在地方医院小医院可能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不规范的地方太多了,本来国家的医疗体质就分为3级医疗体质,夸张的说到了法院,会说,每个医院只承担它那个水平内的该负的责任,意思就是你选了低水平的医院,就不能按照高水平医院的要求来指望它做好一切。。。。。2,你们想调解的一个可能的关键是,现在这个时间是不是太晚了,早在一年以内有没有和院方就此事进行交涉,或者你能够有充分的理由解释,直到现在才来找医院的错。。。。讲究的地方可能会用一年的时间来卡你,那你得找到理由过这个关。。。不讲究的地方可能不会太计较这个时间点。。。。。3,所以,你们两方面可能都有瑕疵,以沟通协商为主吧,想申述走官方渠道甚至打官司,你这个医疗纠纷的鉴定不太好做,医学壁垒很高的,除非你们有高手给你出谋划策,就是没有签字的手术确实带来了实质性的影响生命的损伤,这个还是有点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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