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癌症骨转移后也应积极治疗
小王是街坊邻里公认的孝子,然而最近大家却对他有了别的“看法”。原来,小王的父亲不幸被查出患了肾癌,且已经骨转移,右侧股骨近端查出了病灶。小王心想,既然父亲已经是癌症晚期,时日无多,何必在医院受苦,不如在家好吃好喝走完最后一程。于是,他不顾邻里的议论,执意让父亲出院。然而出院刚3天,小王就带着父亲来到了北京积水潭医院,原来,王大爷股骨骨折了。其实像小王这样的孝子是很多的,他们认为癌症转移到骨骼再治疗就没有意义了,所以为了让老人少受治疗的痛苦,宁愿选择让老人在家里安享最后的时光。但这种错误的孝顺观念,往往是好心办坏事。小王告诉医生,父亲只是从椅子上站起便发生了骨折,别的医院的医生告诉小王,王大爷现在的病情比较复杂,最好去积水潭医院骨肿瘤科进行治疗。
来就诊时,王大爷痛的非常厉害。小王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对当初出院的决定也非常后悔。针对王大爷这样的股骨近端病理骨折,医生对其进行了瘤段截除、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术后6周王大爷就可以下地活动了,然后继续去接受肾癌的相关治疗。
不可否认,癌症发生骨转移已属晚期,大部分晚期患者都不能治愈,但是患者的生活质量需要提高,尤其是对于疼痛的治疗,不能就听之任之让患者承受巨大的痛苦。骨转移癌很多时候仍需要治疗,有时还需要外科手术干预,当发生骨折或即将发生骨折时,对骨折进行处理或预防性固定能恢复患者的运动功能,提高生活质量。老年患者因为骨折卧床失去运动功能则很容易继发肺炎、深静脉血栓形成等,严重者可有生命危险。因此,恢复运动功能是提高癌症骨转移患者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骨转移癌的治疗往往是综合治疗,除了对转移灶的处理外仍需对原发灶进行处理,包括放疗、化疗等。患者如果肢体疼痛便无法更好的接受放化疗,降低了对治疗的依从性,将会影响到原发病灶的治疗。
常见的转移到骨骼的癌症包括肺癌、乳腺癌、肾癌、前列腺癌和甲状腺癌等,这些癌症患者的预期生存时间也各不相同。肺癌骨转移患者往往生存时间短,这类患者如果进行复杂且并发症多的骨科手术往往获益不多,宜进行简单处理让患者尽快恢复运动系统功能。乳腺癌的综合治疗大大提高了生存率,因此对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应与乳腺科医生一起讨论,确定对患者最有利的治疗方案。肾癌和甲状腺癌的生存期往往较长,对骨转移病灶处理应该积极,尤其是单发的肾癌骨转移应按原发骨肿瘤处理,切除范围要足够。前列腺癌骨转移往往为成骨性,病理骨折的风险较溶骨性转移降低,有效的综合治疗使得生存期延长,较少需要骨科手术治疗。
因此,癌症发生骨转移后并不是没有治疗意义,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到专业的骨肿瘤中心进行诊治,治疗目的在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恢复患者的运动系统功能,使患者能以良好的心态去接受原发病灶的综合治疗。
■文/邓志平(北京积水潭医院骨肿瘤科)
嗯 有道理 这是不少人的一个误区 癌症转移也是需要治疗的,我始终觉得只要有方案就可以大胆的实施,不治疗是不会好的,只有治疗才会提高生活质量的可能。 同意上述看法,积极治疗还是很有必要的,关键是对症下药。 学习了。谢谢! 骨转不意味着不要治疗了,只要积极配合治疗还是能够很好地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的。 我们积极治疗了,但还是骨折。 是应该积极寻找治疗方案,但这篇明显是软性广告。 liangqj 发表于 2012-6-12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应该积极寻找治疗方案,但这篇明显是软性广告。
这是发表在北京青年报上的文章,北青现在有一个版面,每周都刊登一些医生写的文章,算不算广告,大家自己看吧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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